【重要通知】请各个公司联系人务必确认2021年证书到期的安全员,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学完继续教育课程,证书有效期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因学员自身学习进度慢导致安全员证书过期,系统里无法进行任何补救!!!! 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
【重要通知】请各个公司联系人务必确认2021年证书到期的安全员,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学完继续教育课程,证书有效期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因学员自身学习进度慢导致安全员证书过期,系统里无法进行任何补救!!!! 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
【重要通知】请各个公司联系人务必确认2021年证书到期的安全员,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学完继续教育课程,证书有效期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因学员自身学习进度慢导致安全员证书过期,系统里无法进行任何补救!!!! 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
【重要通知】请各个公司联系人务必确认2021年证书到期的安全员,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学完继续教育课程,证书有效期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因学员自身学习进度慢导致安全员证书过期,系统里无法进行任何补救!!!!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2...
【重要通知】请各个公司联系人务必确认2021年证书到期的安全员,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学完继续教育课程,证书有效期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因学员自身学习进度慢导致安全员证书过期,系统里无法进行任何补救!!!! 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
【重要通知】请各个公司联系人务必确认2021年证书到期的安全员,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学完继续教育课程,证书有效期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因学员自身学习进度慢导致安全员证书过期,系统里无法进行任何补救!!!! 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
【重要通知】请各个公司联系人务必确认2021年证书到期的安全员,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学完继续教育课程,证书有效期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因学员自身学习进度慢导致安全员证书过期,系统里无法进行任何补救!!!! 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
【重要通知】请各个公司联系人务必确认2021年证书到期的安全员,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学完继续教育课程,证书有效期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因学员自身学习进度慢导致安全员证书过期,系统里无法进行任何补救!!!!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2...
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21年度继续教育记录统一于2021年12月底导入,望周知!!安全员继续教育合格公示(截至2021年6月27日已学完学员)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告知承诺制等相关要求,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应唯一受聘于其申报企业。为进一步做好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自2026年4月10日起,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开展数据核验,一...
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应用“一带一帽”提升建筑施工智能化管理水平的通知》(苏住建质[2025]15号)、《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七版)的通知苏建建管〔2025〕134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官局,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与管理工作,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
学校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979号,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联系电话:051268283435/68755218/68756938联系邮箱:jianke@szjkedu.com获取更多培训资讯请关注:建科职培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依据《关于印发<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开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学习 苏州建科学校苏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各建筑行业企业、学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相关要求,现我校已上线: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公路工程等五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包,相关要求如下:一、继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