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行业企业、学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相关要求,现我校已上线: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公路工程等五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课程包,相关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规定
注册单位所在地为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市)的一级建造师,其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并要求进行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主项专业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增项专业要求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
二、培训报名
1.个人报名
学员可在微信公众号(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注册-实名认证后,购买继续教育课程包,并手机学习,网站平台
(http://szjky.a6edu.net/education/login/index)打印学时证明。
2.企业报名
企业可以通过公司转账或现场缴费方式进行报名,提交培训报名汇总表,学校开通学习课程,学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或者网站平台(http://szjky.a6edu.net/education/login/index)学习课程,学习后打印学时证明。
三、培训费用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主项专业120学时(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600元/人。增项专业60学时(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300元/人。
公司报名汇款账号:
户名: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
账号:1102020619001004601
开户行:工商银行苏州阊胥路支行
四、联系方式
线下报名地点:苏州市建科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1979号北一楼)
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0512-68755218/68283435
附件1:一级建造师学习指南
附件2:企业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