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请各个公司联系人务必确认2021年证书到期的安全员,在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学完继续教育课程,证书有效期可在监管平台2.0中查询。因学员自身学习进度慢导致安全员证书过期,系统里无法进行任何补救!!!! 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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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监管平台2.0系统限制,如果学员安全员证书有效期已在2024年6月28日之后,那么2021年度继续教育记录统一于2021年12月底导入,望周知!!安全员继续教育合格公示(截至2021年6月27日已学完学员)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告知承诺制等相关要求,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应唯一受聘于其申报企业。为进一步做好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自2026年4月10日起,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开展数据核验,一...
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应用“一带一帽”提升建筑施工智能化管理水平的通知》(苏住建质[2025]15号)、《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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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 《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苏建函质〔2022〕373号)、《关于实行建筑施工电气焊作业数字化管理的通知》(苏建函质〔20...
安全员继续教育报名链接:关于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的通知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常见问题解答问题1:安管人员电子证照提示“未查询到该人员的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书信息”或“查询到该人员的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书信息,但建造师证书所在企业与本次推送的B证所在企业信息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答: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我厅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的部分事项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一、平台调整自2023年5月30日起,启用“...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吴中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的通知 吴中区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 189...